市人社局行政机构设置-威尼斯人网址

标       题: 市人社局行政机构设置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208/2020-00002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 机关职能
概       述: 市人社局行政机构设置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0-04-27 14:53: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人社局行政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0-04-27 14:53:15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议、信息、安全、档案、机要、保密、检查、政务公开和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各科室(中心)、单位重点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及舆情监控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改革推进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科研课题和综合性调研,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按分工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编制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就业、社会保险相关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对基金(资金)进行分配和管理。负责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负责乌海市人才开发基金使用管理。负责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牵头组织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三)就业促进科。研究拟订全市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就业规划、计划和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劳动力有序流动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管理。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对部分外国人来华工作进行服务监督。

(四)人力资源开发科。拟订全市人才开发政策,编制人才开发目录,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重大人才项目活动,开展国际和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中介机构业务活动,负责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拟订全市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规划,建立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政策。指导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负责相关考试违纪人员处理。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推荐和培养、博士后管理、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公开招聘和科级干部任免职备案工作贯彻落实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资基金审理及人员工资确定、审核、备案工作。

(八)劳动关系和仲裁科。贯彻执行劳动标准和特殊工时制度,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假期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和支付政策。贯彻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决定机制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和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协调处理重大集体劳动和人事争议案件。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法律事务工作。

(九)养老保险科。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工伤保险科。拟订完善全市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伤协议机构管理和工伤预防、康复、认定、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调整工伤保险药品、诊疗项目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承担乌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基金资金监管局。落实乌海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开展对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开发基金及机关和所属单位预算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协助对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实施监管。参与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十二)信访科。直接或协调处理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职能职责范围内的来信来访。承办自治区人社厅和市委、政府信访工作部门批办、交办的信访案(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方面的信访问题。记录、整理、反馈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并做好台账、材料的报送工作。协助做好集体访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依法信访。定期将来信来访反映的带有政策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十三)劳动监察局。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监察,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协调处理涉及农牧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牧民工信息工作。

(十四)人事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乌海市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和审批。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普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制度,做好相关工作。

(十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等工作。

办公地址:海勃湾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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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9:00——12:00     15: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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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董跃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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