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通知-威尼斯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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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208/2023-11807 发文字号: 乌海政发〔2014〕74号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
概       述: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4-12-31 00:00:00 公开日期: 2014-12-31 10:54: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各区人民政府,滨河新区管委会,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乌海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海政发200951)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乌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请示》(乌海政发201216)及自治区的批复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建立和完善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明确工资管理职责。

  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形成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之间合理的工资分配关系。

  坚持实施绩效工资与清理规范津补贴相结合,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为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施时间从201511日起算。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额度构成。

  市人社局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我市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按基本标准线的 2.5 倍掌握。2013 年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为3.1万元/年,最高控制线为7.75万元。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清理核查后的津补贴水平低于我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的单位,按照基本标准线核定;高于基本标准线的,据实核定,其中高出 2.5倍的部分,待今后动态调整时逐步调整到 2.5倍。

  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由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

  四、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消费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60%(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量的40%(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单位主要领导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单位类别、层级、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对单位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幅度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1.52.5倍,并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根据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指导意见,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引导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不断提高社会公益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事业单位也要进一步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同时,要妥善处理单位内部各类人员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示。

  五、相关政策

  规范实施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现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奖励性津贴补贴、妇女卫生费、独生子女补贴等予以保留,仍按原渠道发放。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下发前的改革性津贴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除此之外,事业单位原执行自治区、乌海市出台的其他津贴补贴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国家原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统一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也不计入退休费基数。

  原义务教育学校发放的班主任津贴,统一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新参加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试用期满定级所对应的岗位(职务)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所在单位自行研究确定。

  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补贴。其中,离休人员补贴水平按照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规定执行;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另行确定。

  离退休人员按新办法发放补贴后,单位原执行的自治区、乌海市出台的其他津贴补贴和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以及200671日以后离退休人员,在基本离退休费外暂时保留的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统一纳入离退休人员补贴。纳入后的补贴水平,低于、等于新确定的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统一按新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高于新确定的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的,由单位采取一次性冲销或分步冲销的办法妥善处理。

  实施绩效工资后,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来源渠道解决。

  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取得的收入及出租、出让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按照要求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实现个人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脱钩。

  各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规定设立绩效工资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绩效工资,其他科目一律不准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按照规定发放的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对于已纳入工资统发的单位,须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七、组织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对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负总责。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以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和绩效工资政策情况的考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财政部门要做好清理核查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并积极筹措资金,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绩效工资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纪律,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实施绩效工资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督促事业单位落实各项政策。规范事业单位收支行为和内部分配,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各区、各部门要统筹考虑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要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结合本级事业单位类别、人员结构、事业发展以及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人民政府直属及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再分别核定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八、其他事宜

  各区、各部门需上报本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方案和考核细则,报本级财政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

  各事业单位应于每年1225日前,填报本单位下一年度《乌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

  各事业单位应于次年110日前,将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的《乌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来源渠道解决。

  本意见由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乌海市执行基本标准线事业单位各岗位绩效工资情况表

  2.乌海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

          20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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