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2022年11月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疫情防控告知书-威尼斯人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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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2年11月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7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工伤职工和工作人员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情况,现就我市11月26-27日举行的2022年11月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必须严格执行乌海市疫情防控规定,请及时通过官方媒体知悉疫情防控的各项具体要求,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行程。

  二、外埠返回乌海的工伤职工须按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返回时间,并提前48小时通过微信扫码登录“乌海报备码”小程序进行登记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进入我市,抵达后主动扫码、亮码接受工作人员核验,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本市内工伤职工须按各区要求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鉴定,未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鉴定。

  三、工伤职工须按指定时间到达鉴定场所,提前到达的请勿聚集,非必要他人不得陪同,陪同人员不得聚集,且不得进入鉴定场所。按照防疫要求请保持2米社交距离,并配带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

  四、工伤职工进入鉴定场所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鉴定前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采样须在乌海市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社保卡);

  3.鉴定相关的医学影像等资料;

  4.缴纳鉴定费的缴款书(纸质版或电子版)。

  五、工伤职工进入鉴定场所将查验下列事项:行程卡、健康码、身份证、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无异常情况方可扫描“乌海市疫码通”场所码进行登记,填写《健康调查表》(纸质),领取缴费报销凭证,进入鉴定场所。

  六、工伤职工进入鉴定场所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全程配带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外科口罩;

  2.除医疗卫生专家查体和工作人员安排之外,全程保持2米社交距离;

  3.全程配合工作人员基于鉴定工作所做出的各项安排;

  4.发现自身身体不适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鉴定:

  1.对其他地区推送和我市判定的密切接触者,未执行“5天集中隔离 3天居家隔离”的;

  2.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我市人员,抵达我市后开展“落地检”,未实行“7天居家隔离”的;

  3.对从新疆、重庆、甘肃省兰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和呼和浩特市等重点地区(动态调整)来(返)我市人员,未实行“5天居家隔离+3天自我健康监测”居家隔离的;

  4.对从境外返回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5天集中隔离,“点对点”闭环管理转运至乌海,抵乌后未落实“3天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

  5.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6.“健康码”非绿码的。

  八、请工伤职工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健康乌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顺利参加鉴定。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我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本次鉴定将根据自治区及我市周边地区疫情情况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随时调整防控措施或取消本次鉴定。

  十、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本次鉴定取消的,另行安排鉴定。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职工无法参加本次鉴定的,下一批次鉴定时统筹安排。

          

          

  乌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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