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海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乌人社发〔2019〕66号),第四章贷款申请、审核与办理规定:“市、区就业服务局负责对借款人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向对口担保机构推荐。”经主体资格审核,以下人员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或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
联系地址: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511室
联系电话:0473—2041945
邮箱:jyfwzxcyzdk@163.com
市本级第十批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审核通过名单
序号 | 公司名称 | 经营者 姓名 | 申请贷款金额 | 申请贷款年限 | 备注 |
1 | 内蒙古浩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郭* | 20万元 | 3年 |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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